摩托車被盜怎么辦?報警啊!但是,很多車主最后可能都是把小偷祖宗問候完了就拉到了!為什么不報?因為報案手續繁雜,費時費力,最后還不一定能找回,就只能自認倒霉了!
但是,以后不管找不找回,咱們都得報警,為什么?讓何先生給你講講。
何先生摩托車被偷后,認為報警追回的幾率很渺茫,也已也懶得報警就自認倒霉,重新買了一輛新摩托車。誰知道不久之后,何先生意外收到一份法院寄來的起訴狀副本,訴稱其摩托車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撞傷了人,要求其與肇事者李某連帶賠償損失11萬余元。
原來何先生被盜的摩托車被小偷李某騎著撞傷了肖某夫婦,肖某經鑒定構成九級傷殘。肖某夫婦遂將李某和何某告上法庭,要求兩被告連帶賠償損失11萬余元。何某覺得自己很委屈,摩托車丟失一年,被他人開著出了事故,還要他賠償。
何先生只好去村委會等地開具摩托車被盜證明,并提交給法院。但是,這事兒村委會根本做不了主,沒有公安機關受理案件的記錄,車主就失去了車在被盜情況下肇事的最有力證據。所以,法院沒有采納車輛被盜的主張。
這起案件還有一個細節,那就是車主何先生沒有給摩托車投保交強險。按照法律規定,沒有投保交強險,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,即車主和肇事者應承擔連帶責任。這也給車主提了個醒:該上的保險還是要上。報案不單是權利,也是義務,對于后者,公眾并沒有清楚的認識。
《刑事訴訟法》就有這樣一條規定: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,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、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。發現了犯罪事件,哪怕自己成了受害者,案子也不光是自己的事,而關系到社會的整體穩定與秩序。你不報案,不光是放棄了權利,還是未盡到公民義務。
很多時候,報案不能改變合法權益受侵犯的事實?,F實中,人們遭遇某些較輕微的違法犯罪事件,報案可能是少數,不報案是多數。這造成的結果是,公安機關等部門掌握的社會治安情況,可能與實際情況有所距離。很多治安事件因為沒有得到報案,不光導致犯罪分子逍遙法外,還讓執法部門缺少更全面地掌握犯罪信息的渠道,從而使得社會治安水平下降。你不報案,損失的不光是自己,還是整個社會。也正因為這個原因,法律才規定報案是公民的一項義務。
所以,以后摩托車被盜之后,一定要記得報案,找不回車也不能讓小偷逍遙法外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