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針對燃油兩輪摩托車四大類違法行為開展工作
燃油兩輪摩托車未懸掛號牌、使用偽造、變造號牌等涉牌違法行為;
燃油兩輪摩托車駕駛人無證駕駛、準駕車型不符、使用偽造、變造駕駛證、行駛證等涉證違法行為;
燃油兩輪摩托車非法改裝、超速、飆車、追逐競駛違法行為;
燃油兩輪摩托車駛入禁限區域、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。
其中:
對未懸掛號牌、懸掛假號牌在路邊停放的車輛依法清拖;
對非法改裝、未懸掛號牌、懸掛偽造號牌、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車輛依法扣留;
對扣留車輛不接受處理、不能提供合法來源證明或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產品目錄的不予發還;
對無證駕駛、準駕不符、使用偽造、變造號牌的依法拘留;
對遮擋號牌、不按規定安裝號牌、駛入禁限區域等其他違法行為一律高限處罰。
在全警執法基礎上,加強專項打擊整治和日常綜合管控,突出強化對早晚高峰、中午時段以及夜間等違法高發時段的針對性執法打擊。
以主城區、環路、主要道路、節點交叉路口等重點區域為主戰場,對非法改裝、涉牌及飆車等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。
特別是針對非法改裝的大排量、高噪音燃油摩托車違法“第一時間發現、第一時間處置”,最大限度規范燃油兩輪摩托車在本市通行秩序。
同時,強化源頭管理,與交通、工商、質監等部門密切配合,從銷售、登記審驗、改裝、使用各環節嚴密非法改裝摩托車執法管理鏈條,實現閉環管理。
針對加油站、快遞分揀站、收費停車場、房地產中介等燃油兩輪摩托車違法高發點位,開展排查核錄工作,對未懸掛號牌、懸掛假號牌的摩托車,一律進行清拖。
積極開展社區摸排,依靠群眾發現嫌疑車輛線索,逐個落地追查;主動深入送餐、寄遞企業,排查、整改相關問題,消除潛在交通安全隱患。